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1. 需要认定部门出具修复决定书;2. 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等主体信息修复;3. 其他仅在“信用中国(浙江)”披露的信息。
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信用”—信用修复“一件事”—“立即前往”。
手机端:浙里办APP,“浙里信用”—“浙里信用服务”—“增信服务”—“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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