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有风险,保护有期限!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看看“花样漫画普法”——《法律身边事》 入年关,心里愁; 老好人,真难做! 亲朋好友来借钱, 借空了家底,借淡了感情。 你再要不回钱除夕睡马路去! 家家欢喜我家愁 凶悍老婆赶下楼 几番讨债借口推 心情郁结徒伤悲 最后通牒... 阿三啊,快过年了,你这欠我的钱也拖了快三年了,再不还钱我只有去告你了! 咱俩的借条早过期了,告我也没用! 啥!?借条又不是香肠 ,还会过期的? 怎么办?上法院 ... 法官,我真的借钱给阿三了,他个没良心的!想赖账! 您先别急,有借条吗? 有的, 法官您看看。 阿三说我的借条过期了,借条怎么还会过期? 您说的是诉讼时效到期,意思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简单说就是:没有及时主张权利的人可能会败诉。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那我的借条过期了吗? 您这个借条适用三年诉讼时效,没有过期。 我之前听说要在两年内起诉,现在又说三年,该怎么区分呀? 您和阿三约定2017年2月10日还款,按照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是两年,那么借条到2019年2月10日诉讼时效就届满了。您比较幸运,《民法总则》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您的借条在《民法总则》施行之前还未届满两年,应适用三年诉讼时效。不考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况,您借条的诉讼时效到2020年2月10日才到期。 那是不是借条过期了就不能起诉了? 根据《民法总则》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的抗辩还是要阿三自己提的。 谢谢法官,我想起诉,不知道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到一百二十一的规定,起诉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书。 2·原、被告等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3·证据材料。 案件立案后,法院组织庭前调解,法官释法明理,两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高高兴兴迎新年 法官提示 借款有风险,保护有期限,维权要积极,诚信最可贵。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到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五条。